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由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二期项目位于
万宁市石梅湾度假区用地的东北部,主要验收内容为总用地面积为245553.89m2,总建筑面积为293964.68m2,项目分A、B两区建设,其中A区用地面积为53004.95平方米,建筑面积73149.79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13-17层的公寓,以及餐饮中心、健康活动中心、诊所、会所等公共配套建设;B区用地面积192548.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814.89平方米,主要建设9栋18层的公寓和137栋低层住宅,以及配套建设地下室、区内道路系统、停车场、绿化和给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9月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10月15日获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关于批复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888号)的批复。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4794.4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994.5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由247359.89m2减少为245553.89m2,总建筑面积由279063.51m2增加至293964.68m2。A区原规划建设4栋7-18层的公寓,9栋低层住宅,以及餐饮中心、疗养中心、诊所、会所等公共配套建筑各1座;现实际建设3栋13-17层的公寓,以及餐饮中心、健康活动中心、诊所、会所等公共配套建设。B区原规划建设7栋18层的公寓和428栋低层住宅,以及配套建设地下室、区内道路系统、停车场、绿化和给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现实际建设9栋18层的公寓和137栋低层住宅,以及配套建设地下室、景观水体、区内道路系统、停车场、绿化和给排水系统等公共设施。
根据核算,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与环评变动为增加5.3%,总用地面积与环评变动为减少0.75%。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以及相关环保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阶段的要求建设,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变动的环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土环资监字﹝2014﹞19号 2014年3月26日),项目总建筑面积变动小于30%,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石梅湾B路市政雨水管网,然后就近排入海或排入海田溪。
(2)项目在内部设置三级化粪池及隔油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石梅湾B路市政污水管网,进而排往石梅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及石梅湾旅游度假区道路绿化浇灌及道路冲水。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有居民厨房、备用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等。项目内居民基本上都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产生的油烟废气均经过自家厨房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公共排烟管道在楼顶排放。项目设有2台容量为1300KVA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机配套设置了废气过滤系统。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次数较少,一般在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燃料使用的是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其燃烧烟气经过滤系统处理后,于地面百叶窗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内车辆进出会产生少量尾气,在区域内加强机动车管理,通过乔木、灌木、草地搭配种植绿化,减轻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对周边环境影响。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于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有进出机动车噪声、水泵、发电机、空调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水泵房、发电机房设在地下室,合理安排位置,并对设备房、发电机房进行封闭式隔音、吸声、减振处理,有效吸收噪声;鼓励使用先进机型家用空调,降噪良好;加强小区机动车日常进出管理,采取小区内禁鸣嗽叭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小区周围道路两旁植树绿化,设置隔声带,以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小区住户干扰。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由养护公司深圳华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由装修公司海南优高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带走处理;废机油委托海口万拓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1号、2号、3号、4号污水排放口水质中的pH、SS、COD、氨氮、BOD5、总氮满足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的入网标准。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发电机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营运期东南界和西南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1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绿化维护产生的废弃农药瓶、发电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农药瓶由养护公司深圳华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带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和废油漆桶由装修公司海南优高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带走处理;废机油委托海口万拓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石梅湾B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梅湾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故总量控制不在单独分配。
五、验收结论
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石梅湾九里二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六、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公开网址:http://www.hnlaice.com/cn/menu_49/250.htm
4:电子版文档联系:1281155437@qq.com
5、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严工 13178986320
6、通讯地址:万宁市石梅湾旅游区7号地块007号办公室
7、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